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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全区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案例的通知
来源:宁夏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5-07-11 点击量:8929 原文地址: 点击进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厅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遴选一批在教学、教研、管理、评价四个关键领域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的数字化应用创新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区教育数字化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征集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数字化赋能教学革新。重点征集运用数字技术重塑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效,支撑学生个性化学习与自主学习的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国家和宁夏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开展智慧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优质数字资源开发(如分层作业设计、人工智能教育资源开发等)、个性化与自主学习探索、人工智能辅助教学实践,以及面向乡村学校的数字化示范课例建设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数字化赋能教研创新。重点征集运用数字技术变革教研范式,赋能教师专业成长,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的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国家和宁夏智慧教育平台、智慧教研中心等开展数字化协同备课与教研活动、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精准教研、人工智能辅助教师发展实践,以及聚焦乡村教育数字化场景应用的专题教研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数字化赋能教育治理升级。重点征集应用数字技术优化教育治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改善服务体验,强化校园安全等的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校园智慧安防与环境管理智能化应用等(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数字化赋能评价改革。重点征集利用数字技术创新教育评价方式,有效支撑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的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区域及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教师发展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评价结果的深度应用等(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案例提交。案例通过宁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show.nxeduyun.com/cams/home/activity?ddtab=true)活动广场专栏进行提交,申报人员须实名注册后,按类型上传案例及相关附件。

(二)初评推荐。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案例网上初评工作,每个领域内分设乡村、城市两个赛道,城市赛道推荐35个案例,乡村赛道推荐15个案例。厅直属中小学申报案例由学校统一推荐,每校每个领域推荐5个案例。

(三)自治区终评。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校推荐案例进行终评,评选优秀案例并颁发证书。所有参评案例(无论获奖与否)将在宁夏智慧教育平台公开发布,供全区免费学习使用。

(四)时间安排。案例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报送推荐案例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公布结果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一)每个案例申报人限报5人。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限报1个案例,总计参与案例不得超过3个(含第一作者案例)。若申报案例存在明显政治性、原则性错误,涉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或已获得过相关表彰,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案例的评选及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案例申报人、参与人员的姓名、单位及所在地区信息,须在案例提交系统内填写。提交的案例文本、视频及其他辅助、支撑资料中不得出现上述任何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存在相关信息,将取消该案例的评选及获奖资格。

(三)各市、县(区)教育局推荐15名评审专家(小学、初中、高中各5名),厅直属中小学校各推荐2名评审专家。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专家推荐表》(见附件6)填写,并通过宁教云APP(需使用宁教云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报送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自治区教育厅。

信息上报二维码

(四)各市、县(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须指定2名工作人员加入宁教云APP工作交流群(请使用宁教云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活动相关信息将通过宁夏智慧教育平台、宁夏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查询。


工作交流群二维码

联系电话:0951-5559291

附件:

1.数字化赋能教学革新案例征集要求

2.数字化赋能教研创新案例征集要求

3.数字化赋能教育治理升级案例征集要求

4.数字化赋能评价改革案例征集要求

5.案例模板

6.专家推荐表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